| 潘一禾:社会和谐与中国青少年的复合身份认同 |
| 潘一禾 2006年7月10日 14:51 中国青少年研究网 |
一、同城生活的孩子却不能同校学习 由此可以说,“和谐社会”在今天的中国,更集中地取决于城市中人际和谐关系的建立,这不仅指所谓“本地人”或本城人与移民即农民工的关系应该和谐,更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发现中国目前正处于前现代、现代化和后现代的交织社会形态之中,发现我们每个人从内心和外在生存方式上都比以往更处于流动和互动状态,发现我们自己的身份实际是“农民-市民-公民”的复合体。如果我们可以有效地帮助青少年拥有这种复合身份认同,就可以更好地促成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同城、同校生活,让他们在一起学习和玩闹的共同成长经历之中相互了解、自然融合。 由多国学者参与的“现代化”生活调查数据显示:欧美人平均一生居住5个城市或区域、更换3.5次工作。这曾让中国学者觉得他们为生活得更好而不得不反复“移民”、四处奔波。现在一转眼,类似数据也已经体现在平常中国人的求学、谋职和追求升迁的履历之中。前不久,一位清华大学的学子撰文到网上告诉同学说,他发现乘车约2个小时后,就看到了一个与北京大都市生活完全不同的贫瘠乡村世界。他的惊叹之所以引起媒体的一定关注,是因为它可能更自然地促请更多的中国青少年去体悟近在咫尺的差距,去摒弃那些让人羞耻和气愤的歧视和偏见。 长期的城乡二元历史已经造成了相当一部分中国青少年的生活和文化水平很低,当他们为了发展而来到城市凭力气“打工”后,他们的艰辛劳动仍然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他们的孩子仍不能与城市的孩子同校、同桌地学习。甚至按城里其他“择校”孩子的方式交更多的钱也不行。这些孩子被认为应该去“农民工子弟学校”读书。有的城市还对集资办“民工学校”的民工自助行为进行重重阻挠。另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虽然许多中国学生坚持认为目前的高考制度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是相比之下最公正的人才选拔和录取制度,可叹那些依靠这个制度进入高校的农村、乡镇学生,包括来自城市的贫困生,很快又会在令人向往的高校生活中,在分数、评选、保送、口试、辩论赛和才艺展示等各项竞争中,在食宿、衣着、谈吐、爱好和节假日活动安排等各种生活细微处,继续品味身份差异的苦涩和底气志趣上的落差。 二、中国特色的城乡国民相互“看不起”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逐渐形成的市场竞争,也造成了新的地区经济间的发展不平衡。城市对乡村的诸多歧视因此也夹杂进本地人对外地人的极度不信任。目前中国各大小城市的治安情况、交通违禁和卫生防疫等基本秩序如果出现问题,包括出现一些重大事故和犯罪案件,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是外地人和农民工所为。因为地域文化差异、方言习惯上的不同和由此造成的心理阻隔,“外来者”往往长时间地难以地融入本地社区,归属感和安全感十分缺乏,急于立足和急于挣钱的迫切需要,都促使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里放弃一切道德禁忌,无意遵守和认真了解起码的城市生活规则,或者紧紧依赖同乡小圈子随随便便地过着城中乡民的生活。 其实,类似北方人豪爽、南方人精明的地域文化差别,应该是一种“和而不同”的文化多元;现代市民与现代农民的所谓差别,也应该是一种职业差别,不完全是传统与现代的差别,更不是道德素质和精神状态的差别。从品行的角度讲,中国传统农业劳动者有许多优良品质,如勤劳勇敢、简朴节俭、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等,目前中国各大城市令人惊叹的基本建设成就主要依靠的就是他们的吃苦耐劳和长时间室外艰辛劳作;但这一方面也不完全是农业劳动者的优点,许多城市的产业工人、脑力劳动者和各类市民同样具有这些优秀品德,另一方面许多中国农民身上也体现了较多的传统小农意识,如小富即安,不思进取,拉帮结派,封闭守旧;目光短浅,视野狭窄;自由散漫,缺乏遵章守纪观念等。而这些问题同样也出现于许多市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目前生活在中国城市中的市民并不是深层意义上的市民,与褊狭短浅的“小农意识”相似,城市里也充斥着许多低劣庸俗的“小市民习气”。对当代中国公民来说,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特殊性和现代化进程的阶段性特征,许多有城市户口的“市民”虽然有市民的身份,却缺乏现代市民的思维和理念,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或“小市民”。一些市民可以让自己的家里一尘不染,却让门口和窗外以及公共走廊杂物堆积如山;他们乘车上下争先恐后,在公交车上不给老幼病残让座,走路、骑车和开车都会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他们不听劝阻地在马路上乱晾晒,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有利可图时争先恐后,在蝇头小利面前头脑发昏。他们莫名其妙地“看不起”所有的“乡下人”和许多“外地人”,人际交流时如果听到是“本地口音”就相对礼貌,而一旦面对“外地人”则自以为高人一等、爱理不理甚至用欺瞒手段谋取私利。比这更严重的,则是他们可能不理性、不独立、不讲信誉、不守法律、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公众的利益等等,许多小市民习惯是小农意识的城市变种而已。 应该看到,这些“小市民”言行也使得一些来自乡村的质朴农民和他们的孩子们对“城里人”有另一种“看不起”,对城市文明有另一种厌恶和恐惧,从而也妨碍了他们从心理和精神上溶入城市的进程。现代文明的发展进程,从某个角度说,就是从乡村文明走向城市文明的过程,但当前中国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中本不应包含的许多习俗,却扭曲了城市的形象和心境,显现出一种中国特色的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对立和冲突。许多城市的“问题”和“矛盾”都来自市民与农民的彼此防备、相互排斥和不愿互相尊重和学习。更了解城市文明的市民不愿向持乡村文明的农民学习其保持至今的传统文化品格,已熟悉乡村文明的农民不愿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教育和帮助。尤其是对那些已经随着父母从乡村来到的城市的孩子们来说,对那些已经跟随着老乡从相对贫困的地区来到中国著名都市的青少年来说,心怀梦想、身处城市、眼看外面的世界确实精彩,自己却相比之下囊中羞涩,与另一些同龄人隔街互看却自惭形秽,看书中报上虽有知识和消息却不抵商场无尽的物质诱惑和职场残酷的“蓝领”工作报价……我们如何指望他们能够留恋自己所在的城市、关爱自己周边的人群和热爱自己的新生活? 建立和谐社会需要我们认真寻找和建设我们和他人之间的共同性和共生感。 三、青少年应该尊敬农民、学做市民和争当公民 对中国的多数青少年来说,城镇高速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并不足以让他们渴望返回乡下当农民,也不至于鼓励他们忘记历史地仅做像样的市民,他们的共同理想是成为新时期和谐民主社会的中国公民,成为建设和见证中国和平发展和崛起的新生代。那么他们将从何处以及如何习得那些公民的品德、并保留传统文化素养和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呢? 借鉴当代政治学理论的探索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可以鼓励青少年们通过三个渠道学习和认识三种基本公民权利和义务:即通过市场经济习得市民权利,通过政治参与习得政治权利,通过公民教育和公益事业习得社会权利。最终通过公民教育学会继承传统美德和拥有现代人格的自然融通。 通过市场经济习得市民权利是指当代中国青少年应该学会当“理性的经济人”,这是一种中国人相对缺乏的市民品质。虽然全世界都承认中国人“很会做生意”,但这并不说明中国人普遍地懂得维护自己的个人权利并懂得经济自立的价值。对许多心理上极度依赖父母、老师和“大人”的中国青少年而言,他们并不懂得自己拥有什么,付出过什么,欠下了什么,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什么,以及如何在此理性“计算”的基础上合理地消费和享受他们应有的生活乐趣。社会上的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之风总是很容易地就捕获了他们的闲暇时间、好奇心理和他们父母的血汗钱。 目前中国的学校教育已经十分重视所谓“个性张扬”和“独立性”培养,“个人主义”不再仅是一个道德观念上的贬义词。但缺乏必要经济“计算”能力和经济自立能力检测的青少年,是难以建立起真正的独立自主意识和自强不息意志的,他们仅仅靠考试能力和心理自控能力来彰显的自信和“出色”,往往需要通过将“他人”比下去、将自己定位于“更强者”才能不断维持和自足,所以我们也无法指望他们能从内心深处萌生现代个人主义的真正价值,即个人自由、平等、宽容和正义。所以说,“理性经济人”与独立人格具有正向互动的紧密关系。 西方自由主义公民观认为现代“公民”就是“理性经济人”在公共政治领域的延伸表现。公民实质上就是市民社会中各有所有的市民个体,以“合理的利己主义”原则,并通过理性的计算,在政治市场上选择自己利益的代理人,然后最终通过投票实现对公共利益的公共选择。当然,仅让社会成员从自利原则出发进行公共选择,是不能保证公共利益的产生和最大化的,由于信息获得的差别和利益的矛盾,总会有些市民对公共利益缺乏认同甚至不顾公共利益只顾一己之利,最终导致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益和私益同时受损。所以公民在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同时也会倾向选择另一种重要身份:德性政治人,从而共同促进社会成员对基本公共利益的一致认同。 通过政治参与习得政治权利指的就是鼓励青少年应该学会当“德性政治人”和拥有超越个人私利的政治道德。亚里士多德曾说“人天生是一个政治的动物”,他的话点出了人性普遍具有的公共意识和政治兴趣。从具体可能的政治参与活动来讲,我们的青少年可以通过参与团干部和班干部选举,并通过定期的“参选”机制和“改选”过程,学习评估和监督自己的政治委托人是否很好地管理了学校的公共事务,学习总结和归纳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公共利益。他们还可以通过自组织、自管理兴趣小组来体会决策的良好感觉和实施决策的各种困难。 西方共和主义公民观更强调公共意识,这既不同于自由主义公民观所突出的个人主义,也不同于新中国传统教育中的集体主义,公共意识更注意超越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整体意识和超越具体功利目的的道德生活,追求共同的善和全体分享的权利。美国20世纪的女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指出:公民的政治活动,是人的三种等级性行为(劳动、工作和行动)中的最高层次,它赋予了人生以自我验证的道德意义。公民们只有通过政治的行动,才能感觉到自由的尊严并获得存在的意义(参见[加拿大]菲利普•汉森著,刘佳林译:《历史、政治与公民权》,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不仅如此,公共意识所重视的基本价值是社群福祉、团结、承诺和归属,并认为这些价值的意义在于为社会共同体提供全民共享的生活本质,社会所有成员将会因为参与共同体的活动而体会到这种生活本质和这种深层的分享关系,进而产生共生感和认同一致的公共利益。 通过公民教育和公益事业习得社会权利,是指青少年应该通过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共同分享的信息资讯,通过上公立学校、去公园、乘公共交通、免费参观博物馆、免费借用公立图书馆图书、了解市长热线电话、了解110、120和119的何时使用……懂得享用和使用各种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懂得城市是农业文明的精华之所在,懂得现代文明意味着更合理的制度和分配方案,这些制度和分配方式赋予几乎所有我们社会的成员,可能共享基本的人类利益(安全、富足和自由)。不管我们周围的他/她的出身、收入、能力、经历、文化、信仰等方面存在差异,他/她都拥有相同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一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拥有接受公共教育、享受卫生保健、失业保险和养老抚恤的权利,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共同遵守体现公共领域行为规范的法律和限定彼此相等权利的适当规则。 应该让我们的青少年很好地了解这些基本权利和义务,从无知到有知、从盲目到自觉、从自知到关心他人共知、从简单自律到勇于捍卫法律地享受权利和遵守规则,从而意识到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是对公共善的一种共享关系,意识到只有每个人都自觉地享受权利和遵守纪律,不让任何人被抛到社会边缘和无望的底层,才能真正地实现文明人类社会的一种人际相互承诺,即“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由此我们的青少年才会拥有“公共性格”、“公共精神”或现代文明品质。 以英国为例,英国公民的市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获得是一个经过了18至20三个世纪逐渐获得的过程,而对中国的当代青少年来说,则可能是一个同时建设、争取和获得的过程。所以我们要坦然承认现代中国的城市市民和外来务工的“准市民”,以及他们的下一代,都拥有一个“农民——市民——公民”的复合身份,这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希望。马克思明确概括说,现代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利己的市民”和“法人化的公民”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学者阿尔蒙德开创的公民文化研究,也将理想的公民身份定义为“公民——臣民——村民”的混合身份,强调公民身份是现代参政议政的“公民”、法律体系面前的“臣民”和热爱本土的“村民”三种身份的混合。 复合的身份不仅意味着“农民-市民-公民”的概念是相互重叠而又区分的,而且说明它们之间还可能会发生冲突和存在内在紧张关系。丰富多彩的城市文明更多地调动了青少年的求知欲和创造力,也更多地刺激了他们的本能和原欲;平和安静的乡村文明为人类生存提供了最基本的食粮、保存着最后的自然生态和心态,但乡村文明确实也无法满足符合人之本性的许多高级需要,如成就感、荣誉感、使命感、崇高感、神圣感、幸福感、自我实现感和被普遍尊重或喝彩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的市民很可能难以摆脱整天患得患失的“股民”心绪;作为“德性的政治人”的公民也可能过于理想、倾向于采用强制治理手段、不尊重个体差异和私人空间;作为慢慢懂得享用民主社会基本权利的“外地人”“农民工”,因为现代城市生活的方便和舒适,也极易变得“小富即安”、缺乏个性和热情、工作逐渐懒散、行为经常不负责任、对制度和他人的依赖性和依附性太强。 换言之,我们需要从更深入和全面的现代文明社会认识出发,从制度、心理和行动等多方面共同建设入手,寻找青少年可能接受和应该接受的方式,认真培育和建设中国国民的优秀素质。就品德教育而言,我们应该从现代民主国家的公民品德的角度去帮助青少年认识和传承农民的优秀品德,学习和练习市民的经济理性,树立和拥有德性的政治人素质。 当代中国城市市民的复杂身份结构提醒我们:针对青少年的品德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可以将“农民之德——市民之德——公民之德”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我们完全可以追求现代化但不需放弃传统习俗,追求理性化和独立人格但依然珍视亲情和乡情,尊重法律严守纪律但不完全依附于现成体制,关心国家和社会发展大事但不因此得罪相关部门或失落于自己的生活圈或工作岗位,既“扫门前雪”经常关心社区和邻里的事宜,又“管他人瓦上霜”,关心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跨国救助弱者难民和共同声援正义。 如果要更具体明确地针对当代中国城市青少年的品行教育问题,则是:为了建设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应该鼓励青少年尊敬农民、学做市民和争当公民。应该努力让他们在品行上逐渐拥有现实而又高尚的现代文明素养,体现现代文明城市的精华和觉悟,在生活实践中更自觉主动地学习与来自他乡异地的同龄人相互融合,共同成长。 潘一禾:浙江大学国际文化学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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