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劳动时间上看,农民工在平均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工人的情况下,平均劳动时间却大大高于城市工人。尽管中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但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56.6小时,比城市工人每周平均47.9小时的劳动时间要多8个小时。有81.4%的农民工劳动时间超出法定的每周40小时,有约34%的农民工每周工作在60小时以上(见表2)。

对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的收入差距,在年龄、职业、地域、教育等各种影响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力资本,即受教育水平和工作技术水平。从受教育情况看,农民工中有45%具有初中教育水平,但也有25%只有小学教育水平,还有13.3%未受过正式教育;而在城市工人中,约70%都具有高中以上的教育水平,有34%具有大学教育水平。从所从事工作的技术水平来看,农民工中从事体力和半体力劳动的比例高达83.3%,而城市工人有近一半人(49.2%)从事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

多元回归分析进一步证明:当引入人力资本、工作状况、就业地点等因素来考察农民工和城市工人的收入差异时,农民工身份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竟然消失了(见表4)。从表3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受教育年数较多、能从事专业技能工作、男性、有管理职位、就业于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市区的农民工和城镇工人,都会得到较高的工资;当人力资本、工作状况、就业地点相同的条件下,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和城市工人并无显著差别。
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因为身份差异而造成的工作待遇差异,主要不是在工资收入方面,而是在社会保障方面(见表5)。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农民工拥有养老保险的占16.3%,城市工人占67.3%;在失业保险方面,农民工拥有失业保险的占6.2%,城市工人占44.5%;在egesFo医疗保险方面,农民工能够报销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的占28.4%,城市工人占66.3%.
回归分析进一步证明,即使在同样的人力资本、工作状况、就业地点的条件下,农民工和城市工人拥有的社会保障也有着明显的差异(见表6)。城市工人享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费报销的机会分别是农民工的2.99倍(1∶0.335)、3.22倍(1∶0.311)和1162倍(1∶0.619)。

三、农民工意外地呈现出积极的社会态度
按照一般的社会分层理论,人们的经济状况和经济地位,决定着人们的社会态度。这也是一些学者把农民工视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因素的重要原因。但我们的调查却发现,农民工并没有因其经济地位而表现出更加突出的社会不满情绪,反而呈现出积极的社会态度。


在社会安全感方面,农民工的社会安全感明显高于城市工人。我们在调查中把社会安全感分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劳动安全、医疗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隐私安全七个方面,农民工的评价较高,7项社会安全感均明显高于城市工人,其中只有在"劳动安全"感方面,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差异较小(见表7)。

在社会公平感方面,农民工的总体社会公平感也明显高于城市工人(见表8)。
在14个社会领域的社会公平感评价中,农民工的公平感明显高于城市工人的有11个领域,包括政治权利、财政税收政策、就业机会、收入分配、教育、地区/行业待遇等领域,只有在司法执法、社会保障、城乡待遇3个领域,农民工的公平感低于城市工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与就业、收入分配、发展有关的社会领域——如每个人的发展机会、工作与就业机会、财富及收入的分配、不同地区/行业间的待遇——农民工的公平感更是大大高于城市工人,均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而人们通常认为,这些领域恰恰是农民工受到社会歧视之所在。
在对地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很满意+比较满意)方面,农民工总体上也同样一般高于城市工人。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实现社会公正、依法办事等6个方面,满意度明显高于城市工人(见表9)。
特别令人意外的是,收入较低,通常被人们认为在城市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农民工,在社会群体间利益冲突的感知方面,不如城市工人强烈,回答"有严重冲突"和"有较大冲突"的比例仅为城市工人的一半;认为社会群体利益冲突"绝对会激化"和"可能会激化"的比例也比城市工人低16个百分点。当然,对这一问题"说不清"的农民工比例也大大高于城市工人(见表10)。


四、对农民工具有的积极社会态度的解释
为什么收入较低、被人们认为在城市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农民工会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态度呢?如何解释这种不符合经济地位决定社会态度的现象呢?
解释之一是与农民工对自身境遇的归因有关。虽然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待遇低下,但他们倾向于认为这是自身的素质与能力所致,而非社会性因素造成的后果。从表3的回归分析中可知,农民工的工资收入的制约因素主要是人力资本(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因户籍身份导致的劳动报酬歧视并不明显。面对这种境遇,要提升自己的经济收入,他们只有依靠自己的勤勉努力和知识技能的提高。这也反映在调查中,农民工比城市工人更重视努力程度和教育对个人成功机会的影响(见图1)。社会保障待遇方面的户籍差异虽然普遍存在,但对于农民工而言,这毕竟不如获得就业岗位和增加收入来的直接与重要。
因此,即便农民工为社会公众视为“弱势群体”,但他们自身还是认为存在着“个人发展”和“工作与就业”的机会公平,他们并未将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inequality),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正(injustice )。
解释之二是和农民工的生活期望与权利意识有关。一方面,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生活需求层次较低,期望也低,因而更容易得到满足,所以他们的社会安全感、公平感、满意感、信任感等社会评价也就更加积极。
相关分析表明,上述的社会评价对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的感知存在着负相关。也就是说,社会安全感越高、公平感越高、满意度越高、社会信任感越高、教育程度越低的人,对当前社会群体利益冲突的感受就越弱,就越不容易认为社会利益冲突有强化的趋势(见表11),而农民工正是这样的对社会高评价的群体。

另一方面,农民工也缺乏自我权利意识和社会参与性。比如根据调查结果,在民主意识方面,和城市工人相比,农民工表现出较低的社会参与性,较高的权威服从。如“公共场所个人不必负责”和“投稿报纸参加讨论的人是出风头”的赞同率农民工均高于城市工人;而对“民主就是政府为人民做主”、“国家大事有政府来管,老百姓不必过多考虑”、“政府搞建设要拆迁居民住房,老百姓应该搬走”等判断,农民工赞同的比例也都高于城市工人(见表12)。相关分析也表明,民主—权利意识和对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的感知存在着正相关(见表11),也就是说,民主—权利意识越低的人,对社会群体利益冲突的严重性就越不敏感。
解释之三是与农民工的比较参照体系有关。农民工更容易与家乡的农民相比较,与自己的过去生活相比较。换句话说,农民工的利益曲线是向上走的,更容易产生比较积极的社会态度。比如在主观认同上,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相比,更倾向于认为自己属于“群众”、“乡下人”、“低学历者”和“体力劳动者”,与此同时,我们却发现,农民工却并不比城市工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穷人”、“雇员”和“被管理者”;和农民相比,农民工对自己是“穷人”、“乡下人”、“低学历者”和“体力劳动者”的认同更少一些(见表13)。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地位认同的比较中,农民工甚至并不比城市工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下层,虽然认为自己属于“中层”的农民工略少于城市工人,而认为自己属于“中下层”和“下层”的农民工略高于城市工人,但差异很小(见表14)。

①表11中,社会安全感由7项有关社会各领域的安全度评分题目合成;对政府工作满意度由10项有关政府工作的评分题目合成;社会信任度由13项对政府、政府信息、政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传媒等方面的信任评价题目合成;社会公平感由涉及13个社会生活层面公平程度的评分合成;民主—权利意识由7项有关政府—个人权利、社会参与的陈述题目合成。上述题目的分值越低,表示某方面的程度越低(弱),分值越高,表示某方面的程度越高(强)。

正是由于农民工的利益曲线是向上走的,他们对未来的发展也抱有更加乐观的态度。调查显示,农民工对过去5年来生活水平变化的评价和对未来的生活水平的期望,都比城市工人更积极。有72.3%的农民工认为过去5年的生活水平有所上升,有62.7%的农民工认为未来的生活水平会有所上升,都比城市工人高出约10个百分点(见表15)。

五、结论和相关政策讨论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其收入水平低于城市工人,而其劳动时间多于城市工人;第二,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的收入差异主要是由于受教育水平和劳动技能的差别;第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工人,这种社会保障的差异,与农民工的户籍身份以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有关;第四,农民工并没有因为较低的收入水平和经济社会地位而表现出消极的社会态度,反而呈现出预料之外的积极社会态度,这种状况的形成更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向上走的利益曲线,以及他们更容易把农民作为比较的参照体系。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具有社会政策含义的结论是:
第一,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的渠道,最重要的是提高农民工的受教育状况,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技能。也就是应当主要通过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入来提高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收入地位,而不是仅仅依赖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第二,农民工与城市工人最大的非市场化差异或身份差异,集中在社会保障状况方面。户籍体制的改革如果不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相联系,对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的作用是有限的。应当抓紧建立适合于农民工流动特点的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机会不平等。
第三,应当促进和保护农民工的积极社会态度,把农民工作为新市民看待,取消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认同。
最后,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完全靠农民进城生活来解决,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归结点,是生活在乡村地区的绝大多数人主要不再依靠土地种植收益,也能过上城市水准的生活。
中国在改革和发展中产生的大量农民工,不仅因为最早进入真正的劳动力竞争市场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也因为承担起中国工厂制造的主力军角色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收入和经济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却意外地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态度,真正从深层决定农民工社会态度和行为取向的,可能不是经济决定逻辑,而是历史决定逻辑。
注释:
注1:此项调查按照严格的科学抽样方法,以2000年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的区市县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抽样框设计,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式。首先,采用城镇人口比例、居民年龄、教育程度、产业比例4大类指标7个变量,对东中西部的2797个区市县进行聚类分层,在划分好的37个层中,采用PPS 方法抽取130个区市县,在抽中的每一区市县中,采用PPS 方法抽取2个乡/镇/街道,共抽取了260个,在抽中的每一乡/镇/街道中,采用PPS 方法抽取2个村/居委会,共抽取520个,收集抽中村/居委会中所有居民个人或家庭的名单资料,共覆盖160余万人,近50万户居民。然后,在此抽样框中,采取PPS 方法抽样,最后抽中7100样本户,覆盖全国28个省市130个县(市、区),260个乡(镇、街道),520个村/居委会,可推断全国居民总体、分城乡居民人口总体、分东中西部居民人口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