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调查(general social survey,缩写为GSS)”是一项对社会的全面的、系统的标准化的定期的、连续性的调查项目。其最初起源于1972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全国民意研究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 ,简称 NORC)实施的第一次全美综合社会调查,之后这个调查固定下来,成为一个定期的,每年一次的社会调查项目,这个项目的宗旨是:“收集美国当代社会的数据,以监测和解释态度、行为和特性方面的现状和趋势; 探察社会总体的结构和功能以及各子群体所扮演的角色; 将美国社会与其他社会进行比较,以比较的视角观察美国社会,并发展人类社会的跨国模型;以最少的成本、最快的速度为学者、学生、政策制定者和其他人提供高质量的,易于获取的数据”。以美国的GSS的基础上,相关的调查项目逐渐发展为一个国际性的社会科学研究计划。1984年,国际社会调查协作项目(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me,缩写为ISSP)成立,至2004年已有39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成为了ISSP的成员。各成员提出和议定综合社会调查的各个标准化模块,然后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调查内容、实施调查项目,并将调查结果和数据全面开放,进行切实有效的国际协作和比较研究。
中国在2003年以前尽管已有多项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大型社会调查,但长期性的、每年一次的、标准化的、可进行跨国比较的综合社会调查(GSS)却是空白。而综合社会调查(GSS)作为一个连续性的调查研究项目,所形成的纵贯性的大型数据有利于对社会发展和变迁动态进行全方位的、连续性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能够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有利于中国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综合社会调查(GSS)对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发展也有巨大的促进,不仅能推动跨国比较研究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更能提高社会科学研究的效率,改变现有的社会调查数据一次性和封闭性的现状,推动社会科学数据的开放性和共享性,避免社会调查的低水平重复。提高社会科学研究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这些考虑之下,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于2003年在国家“211工程”支持下,与香港科技大学调查研究中心合作,成功地实施了中国第一次综合社会调查(GSS)。此次调查以中国22个省、4 个自治区、4 个直辖市(不含西藏自治区、港澳台)共2801个区县单位作为初级抽样单元(PSU)构成调查总体,分5阶段设计完成了抽样。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7月1日至7月8日 在广东省广州市、顺德市和阳山县进行了试调查。在对问卷和抽样方案进行修改后,在2003年10月至11月,由本系负责组织实施,并联合南开大学社会学系、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吉林大学社会学系、兰州大学社会学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7个学术单位,组成27个调查小组,约200名访问员在督导员的带领下,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92个区县、262个街道、559个居委会中,对5900位城镇居民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实际完成问卷5894份。
在对第一次综合社会调查(GSS)的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将逐步从理论、方法、制度、实践等方面完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GSS)计划,并将会把中国综合社会调查(GSS)持续深入的进行下去。中国综合社会调查(GSS)的宗旨是:
定期、系统地收集社会各个方面的数据
通过收集追踪性数据,总结社会变迁的长期趋势
探讨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社会议题
推动国内社会科学研究的开放性与共享性
为国际比较研究提供数据资料
在这个宗旨下,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将在深入进行中国综合社会调查(GSS)的同时,提供和维护一个中国社会调查开放数据库,为研究人员、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提供社会调查的开放数据,以推动中国社会的持续、和谐、稳定发展,和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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