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cloo搜人服务引恐慌 个人信息为何屡遭侵害 |
| 2006年1月20日 11:32 新华网 |
"花一元钱就能查到别人的电话、住址和经历"。近日,一家名为Ucloo的网站公开推出"搜人"服务,在网民中引起极大争议,也引发了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恐慌。但这家网站声称,其所有资料都来源于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即网民在无意间"主动"泄露的个人信息。 记者同时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频频被商业化利用的态势,早在2003年上海市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相关保护条例。但到目前为止,此类投诉案例却寥寥无几。专家指出,我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搜人网"惹争议 据报道,Ucloo于2005年11月前后推出了这项"搜人"服务。只要输入一个人名,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支付1元人民币,就可能搜索到他(她)的电话、地址、电子邮件、个人经历等;如果需要搜索的是外国公民,还可能获得其婚姻经历、犯罪记录等更隐私的信息,费用则从100元至500元不等。 这家网站号称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人引擎",拥有9000万详细个人信息,网站的目的是"帮助你方便快捷地寻找想找到的人。" 随后,"中国同学录"网站指称,Ucloo非法窃取了其数据库中的部分个人信息,并称有可能诉诸法律。但Ucloo回应说,其所有的个人信息资料均来自于互联网上的公开渠道,不是非法窃取,同时还取消了原先的收费服务,改为通过电子邮件填写验证码免费查询,并允许网民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搜人"服务一经推出,立刻引起网民的极大争议和恐慌。矛头一方面指向Ucloo,指责其窃取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权;矛头的另一方面则指向"中国同学录",认为网站没有遵守服务条款,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法律界人士指出,Ucloo是否非法窃取,是否侵犯隐私权,还需要进一步的技术鉴定和法律判决,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相当一部分网民无意间在互联网上留下了许多信息,导致个人信息的"主动"泄露。 而事实上,此类"搜人"服务并非Ucloo独创,国外也有为数不少的同类网站。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到美国一家名为Four11的网站,就是专门针对个人信息的搜索引擎。据了解,与被称为"黄页"的企业信息大全相对应,此类个人信息大全通常被译作"白页",所有信息都是经个人授权可以公开的。 个人信息为何屡遭侵害 "虽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纳入到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中,但直到今天,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 "我的学历、收入、个人兴趣明明与他们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没关系,可偏偏还要我一个不落的填写,否则就申请不了,这不是利用网站服务强制获取我的信息吗?"程先生向记者的抱怨,是网民普遍会遇到的情况--大多数网民为了使用电子邮箱,只能或真或假地填写个人信息。 除了申请电子邮箱,注册论坛、校友录、网络游戏、网上购物等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更有甚者,一些网上心理测试,测到最后一关时会要求网民填写个人信息,然后才把测试结果发送到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中。 而在填写个人信息前,网民通常会被要求接受一个合同条款,其中承诺"网站承担保护网民所填信息的责任",同时标明在何种情况下网站不承担责任。 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春泉律师明确指出:"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法律上称为不平等格式条款。"虽然是网站主动提出的保护要约,但并没有给网民修改要约的权利--网民只有同意网站的条款,才能进一步获得其提供的服务。 而在互联网业以外的领域中,个人信息被滥用、泄露或盗用的现象更为严重。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还未装修,中介公司便打来电话询问是否出租、出售;孩子刚刚出生,各种婴幼儿用品、食品的广告资料就会出现在自家的信箱里;诸如街头随机的社会调查、申请商场和大卖场的会员卡、医院就诊时留下的资料、参加招聘会时散发的个人简历等,也都会导致"骚扰电话"的随之而来。 上海迪凡律师事务所孙理波律师指出,进入信息社会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已成为经营者开发产品、开拓市场首先要了解、掌握的内容,部分经营者利用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作为盈利的手段,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也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敲警钟 记者了解到,针对个人信息频频被商业化利用的趋势,上海早在2003年就以地方法规形式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护。但到目前为止,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受理的相关投诉屈指可数。 对此,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解释说,一方面,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意识还很薄弱,而且交易信息不对称,比如消费者在网上登记了个人信息后,无法得知商家对其信息使用的情况;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此类投诉很难举证,消费者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商家出售或窃取后,通常很难找到证据,但我国法律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找不到证据何谈诉讼? "所以,应当建议由商家来'倒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同时,一旦商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事实被确认,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唐健盛对记者说。 "企业对消费者的信息应该'适度索取'而不是'尽量索取',也就是只搜集与企业服务相关的信息。"刘春泉律师强调,"但关键还在于,消费者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2005年年末在沪举行的首届"2005年密报、保密与个人信息安全论坛"上,雅虎高级软件构架师曾坦言,与美国相比,中国个人的"信息安全意识还不强"。 在国外,虽然有"搜人网站"和被称为"白页"的个人电话大全,但这些能在公开场合查到的信息都是由个人主动授权提供的,人们会清楚"哪些信息是可以并且愿意公开的,哪些是不能公开的";而在中国,许多网民在网上论坛、校友录、电子邮箱等轻易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甚至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却从不仔细阅读相关的保密条款。 作为上海市消保委的法律专业人士,唐健盛建议消费者,"如果商家要求提供2项必须填写和10项可填可不填的信息,应当尽量不要填写后10项信息,提高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 此外,如果遇到商家倚仗其优势地位、要求消费者提供与经营无关的信息时,消费者应当有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地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举报。"不要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实质损害之后,才尴尬地面对投诉无证、抗议无果的局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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