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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网综述:凤凰塌桥接踵而至 大陆豆腐渣工程触目惊心

  2007年8月23日 09:53  中国评论新闻网
  8月13日,距九江大桥被撞坍塌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又轰然倒塌,64人不幸罹难,22人受伤,震惊世人。该大桥尚未通车即已坍塌,据施工工人指该大桥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等现象,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凤凰“短命桥”究竟是怎样一场人祸,重大公共事故的真相调查能否公正客观?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季 实)

一、四年兴建十秒垮塌 凤凰"短命桥"震惊世人

1、大桥尚未通车即已垮塌 事故死伤惨重
  继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坍塌后不到两个月,13日下午,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境内凤大公路堤溪段大桥突然垮塌。这座大桥从开工到坍塌,历经4年时间,尚未正式命名,也未投入使用,在坍塌前各项建设工程已接近尾声,正在拆除脚手架,就在大部分支架被拆卸完毕时,桥体和桥墩瞬间全部垮掉。目前已确认有64人不幸罹难,88人脱险,其中22人受伤。(香港中评社)

  当天在第一孔桥下工作的沱江镇木林桥村的龙光友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从掉混凝土、小石头到垮桥最多只有3分钟。”他当时和三个工友在大桥第一孔下面工作,感觉到头上大桥开始往下掉混凝土和小石头,大家观察了一会儿,觉察到了大桥有坍塌的危险,于是高喊“桥要垮了”幷往外跑。龙光友说,大桥四孔依次垮塌,连续几声巨响,不到10秒钟,整个大桥就全部垮塌了。有幸存者称,“跑慢了,就没命了”。(北京《北京青年报》)

2、施工掺杂使假偷工减料 塌桥早有凶兆
  据瞭解,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堤溪段沱江大桥是一项重点工程,加上它与凤凰县委办公大楼相距不远,幷对改善凤凰古城交通拥挤状况意义重大,因此很受社会关注。(香港中评社)

  据建桥民工透露,早在6月初,支撑桥拱的钢架就已经出现下沉,一位来自湖南益阳的王姓民工表示,当时钢架下沉的速度达每天2-5厘米,而发现险情的施工方仅仅采取了打洞灌浇水泥、增加钢模等措施补救,惨剧爆发不过是迟早的事。几名侥幸逃生的工人说:“工头早就在偷工减料了,听说没钱买水泥了,他(工头)就叫我们用沙子填进去。”“桥墩打洞的时候,都没有挖到实土层,就开始往沙土上灌注水泥了。”更要命的是水泥和沙子还没搅和匀就朝里灌浆,甚至少放水泥,沙子多的地方肯定就漏水。此前,石拱桥就有开裂,“包工头”只是用水泥将裂缝填堵了事。(香港《文汇报》)

  据民工们说,这个工程最初由湖南路桥公司七公司承建,后来就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分层转包给了许多施工小老板,由于层层转包,民工们往往只认得他们的“包工头”,“包工头”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掺杂使假、不按质量标准用料施工屡见不鲜。一位自称亲身参与了大桥模板拆除工作的田姓工人说:“我们在拆除模板的时候,发现拱桥上有好多窟窿,大的可以钻进一个脑袋,一只手伸进去深到肘部。工头就叫我们用沙子填进去,然后弄点水泥浆糊在表面了事。”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一位研究桥梁建筑质量的教授通过分析照片认为,“断裂处全是乱石块,整个桥墩拦腰折断,明显是质量太差。”(天津《今晚报》)

  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王荣辉说,拱桥是一种“风险桥型”,在建造过程中的确特别容易出问题,尤其是连拱桥,如果一个桥拱出了问题,连拱就会全部倒塌。(北京中国网)

3、重大塌桥事故连番爆发 亡羊必须补牢
  不到两个月前的6月15日凌晨,325国道广东佛山九江大桥发生一起运沙船撞击桥墩事件,导致九江大桥桥面部分坍塌, 8人死亡。此外,近期爆发的塌桥事故还有:江苏常州运村路大桥突然倒塌、江西上饶傍罗大桥轰然倒塌、贵州在建大桥倒塌,等等。大桥倒塌已成近段时期的一个热点新闻。(江西大江网)

  “防患于未然”、“安全警钟长鸣”,没有谁不明白这些道理,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又往往抛之脑后,“豆腐渣工程”一碰就碎、“纸糊的大桥”一撞甚至不撞也塌……让人们已付出了太多太多无法统计的代价。“前车之覆”为何不能成为相关单位、部门、责任者的“后车之鉴”?(山东大众网)

二、为“献礼”盲目赶工期 政绩工程实为豆腐渣

1、献礼工程沦为夺命工程 官僚作风作祟
  一座尚在建设中的大桥,莫名其妙地在瞬间化为瓦砾一片,在建大桥成了名副其实的“短命桥”,成了又一个“豆腐渣工程”的“样板”。而就在数天前,湘西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曾对记者说:“我们将尽全力搞好工程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争创全线优良工程,为50周年州庆献上一份厚礼。”建州五十周年献礼,多么好听的表达。献礼的表达本身就隐含了一种邀功请赏的官僚作风。(香港凤凰网)

  令地方当局预料不到的是,“厚礼”竟然变成了“葬礼”。虽然这次大桥坍塌事故造成了64人不幸罹难,2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我们还是应该值得庆幸,试想,如果在竣工之后发生这样的坍塌事故,将会死亡多少人,将会毁坏多少车辆?人们在震惊于如此大的死亡人数之时,更震撼于这样一座“积木”大桥险些被“封官加冕”,成为“古城的又一重要景观”。(北京中新网)

2、政绩驱动抢进度赶工期 埋下事故隐患
  据8月13日湖南《湘西团结报》披露,为了在9月20日(献礼大典)前竣工,凤大公路“工人们抓紧时间施工”。“经常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劳动竞赛,在施工中掀起‘赶、比、超’的热潮”。所谓的“赶、比、超”,就是人们熟知的“赶工期”,而这,正是不少桥梁道路沦为“豆腐渣”工程的原因之一—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的倒塌自然也与其脱不了干系。(湖南红网)

  赶工期实质上就是一场人祸。例如,混凝土的标准养护时间是28天,施工中一般要养护两星期以上,最少最少也要养护7天,但是赶工期的时候可能就一两天。混凝土是刚性物质,一旦断裂就没法自行修复,养护期不到,强度没达到的时候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结果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时候,很可能使刚刚浇筑的混凝土开裂。但这幷不是偷工减料,钱花了,材料也用上了,只是因为要赶上领导的“进度”,所以才成了“豆腐渣”。(北京中国日报网)

  问题的关键是,领导为什么要赶工期呢?很简单,为了“政绩”!哪个领导不希望自己在任之时,架了几座桥,修了几条路,落下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名声?于是,常常是土地没批就开始落实项目,要是上面卡紧了,那就拖着,工期都耗在等待上了。一旦“运作”成功,便开始死命地催施工单位,至于质量却幷不重要,因为领导在任也就几年时间。(河北《燕赵都市报》)

3、政绩工程成腐败护身符 大开贪污绿灯
  湘西州政府网8月13日曾报道:“几年来,建设工地从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公司未收到举报不廉的电话或信件,受到一致好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辟谣”新闻发出不到两天,沱江大桥应声而垮。从样板工程到豆腐渣工程,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偶然,却又显得那么的必然,明明是豆腐渣工程,只要不立即现形,一样可以打着样板工程的旗号通过各种验收。(香港凤凰网)

  民谣说,“修起一座桥,倒下一个官”,近十年来,随着各项基建工程的大规模兴起,河南、四川、贵州、江苏、安徽等省市的十多个交通厅厅长、副厅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查处,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记录。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大桥的坍塌,决非只是一个个案,它是整个基建腐败的一个缩影,甚至说是基建领域腐败的“冰山一角”。透过这个大桥的坍塌,我们更应该反思和正视整个基建领域的腐败问题。(北京人民网)

三、人祸再酿塌桥惨剧 调查不应再掩耳盗铃

1、两座断桥出自同一公司 人祸再酿惨剧
  有人透露,凤凰大桥建设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曾建广东九江大桥。这家公司始建于1954年,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享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对外工程项目劳务外派权、外贸进出口权以及经援项目A级证书的省属国有大型路桥施工企业。大桥坍塌事件,在国内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了。但同一家公司修建的两座重点大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毁灭性坍塌,这种情况好像幷不多见。(河北《燕赵都市报》)

  另外,该公司承建的曾获得国家多项奖的钱塘江三桥于1993年开始建设,历时4年,于1996年底建成通车,然而,这座耗资巨大、连接杭州市区和萧山的要道,通车不到10年,便开始出现问题——2005年9月开始的大修,耗时竟然长达一年。湖南省路桥集团公司承建的工程屡次出问题,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它的资质审查是怎么样过关的?(北京中国广播网)

2、肇事公司频繁获得大奖 真相必须澄清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湖南凤凰县堤溪段沱江大桥垮塌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也是桥梁施工中少有的坍塌伤亡事故,“影响恶劣”,必须彻底查明事故原因。这座大桥与近两个月前被运沙船撞击而坍塌的广东佛山九江大桥,都是由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承建,该公司曾经几乎囊括中国所有建筑工程大奖!(新加坡《联合早报》)

  在凤凰塌桥事故中,我们看到的只言片语的信息都被民众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沱江大桥是献礼工程——于是有人认为一定是工程队在政治压力下为献礼抢工,这才导致事故,而献礼工程,就意味着政绩、意味着官僚作风;沱江大桥桥墩没有钢筋——于是有人在不瞭解设计详情的情况下,直接认为是这种只图表面不讲安全的态度导致了大桥倒塌;沱江大桥由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承建,该集团曾经建设过的九江大桥不久前被船撞断——于是人们直接认为该集团的运转全靠腐败贿赂,连年获得的工程奖也全是买来的……要消解这些用情绪写就的故事,要清除那些悲观的偏见,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澄清真相。(广州《南方都市报》)

3、不能重蹈九江大桥覆辙 调查务必慎重
  今年6月,广东九江大桥在一艘运砂船的撞击下部分垮塌,广东省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组给出结论,认定此次事故“与大桥本身的设计和质量无关”。尽管各地媒体和网上舆论对这一结论多有质疑。(北京国际在线网)

  九江大桥调查事故的争议所在,恰恰是因为其中触犯了真相调查的三大忌:首先是调查机构角色定位不够独立自主,来自于事故发生所在地区所组织的调查组,先天带有“缺乏利益回避”的关联“嫌疑”,让其公信力有所缺失。而专家组匆忙上马、迅速得出结论,幷且缺乏足够的实证说明,更让舆论与公众疑窦丛生。面对社会各界的合理质疑,有关方面随后又采取缄默态度,不置一词,其惯用“无可奉告”姿态不仅没有消除公众疑虑,反而加深了他们的反感情绪。(北京《北京青年报》)

  16日上午9时,国务院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在凤凰县成立,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全面展开。“凤凰大桥跨塌调查”理应力避“九江大桥”覆辙,无论是出于对几十条生命的尊重,还是对公共财政的责任,或是对公众信心的维护,有关政府部门都有责任,对凤凰县堤溪大桥设计、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彻底的调查,幷对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渎职、失职现象,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追究,让公众至少在这一件事上,建立对政府追究工程质量问题和打击腐败、渎职行为的信心。(江西大江网)

四、事件善后重蹈覆辙 以民为本不能是虚话

1、事件善后又似要捂盖子 歌功成主旋律
  事故发生后,凤凰县政府各部门数百人被紧急抽调出来,塌桥现场、医院、停尸场地、“8•13”事故指挥部等地,均有警察和专职人员把守。如果这样做只是为了现场抢救和家属安抚工作不受干扰,倒也合乎情理。奇怪的是,“按湖南有关部门规定,此次事故发生至今,当地无一媒体参与报道。”(《财经》杂志8月20日)而省外媒体记者采访则受到阻扰。尤其令人愤慨的是,5名记者在现场外的招待所采访遇难者家属杨菊叶时,竟然遭到当地政府干部群殴。与记者发生冲突的人员包括县劳动局一位正科级官员;被打的5名记者分别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和《经济观察报》,而湘西宣传官员事后仅在小范围向《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记者遭遇的“不愉快”致以“歉意”,且宣称其他媒体来采访属于“违规”,声称“非法采访人身安全不受保护”。(上海东方网)

  在湖南的媒体报道中,有这么一段:“事故发生5分钟内,凤凰县委书记叶红专一路小跑赶到现场,一边用手机给州委汇报,一边通知相关部门赶到现场救援。紧接着,县长张永中也赶到了现场。其他在家的五大家领导闻讯后也在20分钟内赶到了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河明相继冲进废墟,冒着烟尘抢救伤员。他俩一个背着一个,一个抱着一个,一股劲儿往救护车上送。两人衣裤上沾满了血迹。” 

  奇怪的是,这条新闻没有出现最基本的伤亡人数,没有事件的基本资料,不知道谁设计了这座桥,也不知道谁在盖这座桥。固然报道中也讲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武警、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民兵,广大医护人员,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救援行动,但读者最想知道的新闻要件却没出现,反而从科长到县委书记,只要是官员出场,就一一记着,坏事变成了好事,这多像一个表彰会。(湖南红网)

2、谁为大桥垮塌事故负责 悬念亟待破解
  人们在为那些遇难者和遇难家庭而悲悯的同时,也要诘问究竟谁是这起特大垮桥事故的罪魁祸首?“迷雾”将被事故调查组层层拨开,又有多少官员会 “倒下”呢?这暂时将成为一个悬念。(安徽淮北新闻网)

  但是,事故发生之后,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为死难者及家属道歉,没有一位官员站出来为此次事故而引咎辞职?此次事故,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不可能再向以往那样,找出一个“百年不遇”或“不可抗拒因素”之类的藉口来,一个都已快完工了的大桥,为什么能如此轻而易举就垮塌了呢?施工方、监理方、当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都形同虚设?按照惯例,等事故调查一结束,很快也会有一个处理出台,比如某某被免职、某某被判刑等,但是,为什么就不能在结果出来之前就主动一点担起责任来?(北京新华网)

3、李毅中忙不迭四处救火 预防重于一切
  最近,李毅中特别忙。原因很简单,7月底、8月份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桩接一桩:先是河南陕县支建煤矿透水,69人被困(后被成功营救);然后是湖南凤凰溪沱江大桥坍塌,47人死亡;再是,江西丰城矿务局透水事故,14人被困(后被成功营救);紧接着,山东华源有限公司发生洪水淹井事故,171人被困(现仍在营救中);8月20日,山东一铝母铸造分厂铝水外溢事故死亡达14人,59人受伤……身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几乎每逢重大事故,都要亲临现场“救火”,忙得恨无分身之术。(广州《广州日报》)

  安全生产必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而安监局的职能应重在监督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如果把精力都花在事后“救火”上,则永远难以从源头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其实,李毅中原本是不必这样像消防队员一样四处奔忙的。作为国家最高一级安监部门的首长,他扮演的角色理应是“制度的供给者”和“制度的监察者”,只要演好了这两个角色,重、特大安全事故就决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此起彼伏。应该说,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制度,虽然还不尽完善,但也基本上够用了。倘若这些规章制度都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则至少可以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一个正常的标准,因此事故频发的关键,恐怕就在于他没有扮演好制度的监察者的角色。(北京《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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